关于在2007、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中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的通知

关于在2007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中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的通知
奖助发[2011]07号
 
各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:
 
为加强对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,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,根据校发【2010】92号《16877太阳集团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》,以及学校对2007、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的精神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、额度及年限
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享受学业奖学金资格、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、完成注册且正处于延长期的博士生。
资助额度为2500元/学期,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。
二、申请及审核程序
博士生填写《16877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经导师、院系签署意见后,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。各单位请于2011年9月13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,逾期不再受理。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后,确认其获资助额度。
三、资助发放
延长期资助按学期发放,研究生院计划于9月底发放本学期资助至博士生农行金穗卡中。
 
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。特此通知。
 
 
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
2011年8月29日




16877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审批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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